明知家人确诊重大疾病,却故意隐瞒情况投保百万定期寿险,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认定投保人隐瞒疾病投保属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驳回其索赔百万元保险金的诉讼请求。
据承办法官介绍,2022年5月13日,崔某因身体不适住院,经诊断患有肺部恶性肿瘤。5月15日,崔某办理出院,准备转院治疗。出院当天,崔某妻子张某作为投保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定期寿险”,保额100万元。但在投保单的“告知事项”中,针对“是否患有恶性肿瘤”的询问,张某与崔某均勾选了“否”并签字确认。合同生效后,张某按约交纳三期保险费共计14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