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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假种子致种植户遭受损失——种子经营者被判退还购种款并赔偿损失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8-11    阅读:4次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对农民来说,种子是一季丰收的寄托,一旦种子出现质量问题,极易造成作物减产甚至绝收,所有劳作付诸一空。许某满怀期待种下的四亩猫爪草种子,到头来却一株幼苗都未曾长出。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经营者孙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推广、售卖假种子,被依法判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24年9月份,许某在网上看到孙某发的猫爪草种子推销视频,遂添加其微信好友,订购了四亩地的猫爪草种子,总价款1.6万元。两人微信聊天的时候,孙某承诺种子出芽率七成左右,但又表示实际出苗受土壤、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许某交完定金后,于同年10月前往孙某经营场所自取种子并结清剩余货款。随后许某完成播种,谁知种下的猫爪草全部未出苗。许某多次与孙某协商解决未果,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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