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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滋事追打他人被反伤,起诉索赔16万余元,法院怎么判?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7-15    阅读:3次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他喝多了

他打人了

他摔伤了

他起诉了

四个“他” 同一个主角

挨打的还没喊冤

打人的倒先要赔偿?

这出“恶人先告状”

到底该不该支持?

基本案情

周某、吴某系同村村民。某日晚,周某在本村大队部附近乘凉,吴某醉酒后途经此处,无故上前对其进行辱骂,引发双方争执。经在场群众劝阻后,周某为免事态升级,主动选择避让回家。然而吴某并未就此罢休,继续追逐周某并抬脚踢踹。周某在后退躲闪过程中抬手阻挡,将吴某踢来的脚架开,吴某因此身体失衡倒地,头部触地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共计45天,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随后,吴某将周某诉至法院,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万余元。 

  • 电话:0371-65605090  手机:1589015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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