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某诉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
——按比例赔付条款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按比例赔付条款,属于免责条款。若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人不得依据该条款主张按比例赔付保险金。
电话:0371-65749110 手机:15890150570
邮箱: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18号河南广播电视台
公众号
抖音
豫ICP备2024053783号
0371-65749110
15890150570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河南法治频道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