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某食品加工公司与舒某等60余户农户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某食品加工公司租赁舒某等60余户农户承包的80余亩土地用于种植当地特色农产品柑橘,同时对租金、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明确约定。2016年至2019年期间,某食品加工公司按时支付租金,陆续在租赁土地上进行土壤改良,增添附属配套设施,并投资设立用于加工水果罐头的加工厂。由于前期投入较大,加之近年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某食品加工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于2019年开始拖欠租金,至2024年12月,某食品加工公司仍未支付到期租金,双方矛盾激化,果园管理陷入混乱。经当地镇政府与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其中9户农户诉至法院,要求某食品加工公司支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租赁合同,某食品加工公司以现存果树及附属设施等抵偿欠付的土地租金,并以技术帮扶方式获取后续农户种植水果的优先购买权。
【解纷要旨】
本案系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既可以让农户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合理收益,又能促进农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践中,由于农业企业经营风险较大,使得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频发。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标的额较大、时间跨度长、矛盾尖锐。法院邀请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及当地人大代表等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在全面调查走访了解纠纷详情基础上,倾听双方诉求,理清争议焦点,结合纠纷特点因案施策,创造性提出“以物抵债﹢技术帮扶”调解方案,再发挥各自优势开展释法明理、政策解读及消解“心结”工作,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调解协议的达成,对观望中的农户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最终推动50余起潜在纠纷一揽子化解,不仅有力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了某食品加工公司的生存压力,还充分激活了公司前期投入资源,避免资源浪费,有效赋能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办案心得】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琼
近年来,受市场波动、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影响,涉农土地纠纷也不时发生。此类案件不仅关乎农户切身利益,更关乎企业生存发展。面对此类案件,要始终坚持前端处理做实调解优先,中端审理做实实质解纷,末端治理做实协同共治。一是要深入走访调查,全面摸清案件实情;二是要创新调解思路,提出可行共赢方案;三是要广泛凝聚合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潘剑锋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核之一是“矛盾不上交”,通过坚持在基层就地圆满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治理方式,减少人民群众的解纷成本和负担,提升纠纷解决的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未来可以在当前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完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解纷力量与“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社会治理体系的契合融入程度,密切解纷力量与群众自治之间的协同治理关系,完善“矛盾不上交”机制,推进解纷力量和解纷资源通过一个个“工单”的派发与反馈,精准下沉并灌注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当中,减少乃至消除矛盾纠纷源头和解纷资源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 阎建国
建议对此类案件进行深度分析,同时制定《多元解纷案例编写规范》,明确案例需包含“纠纷背景、解纷流程、关键措施、法律依据、成效启示”五大核心要素,推动从案件到案例的转换。另外,组建由法官、调解员、法学专家组成的案例评审委员会,对入库案例进行分级审核,每年评选100篇“精品案例”,并配套制作“案例解读视频”“解纷流程示意图”,让基层工作人员“看得懂、用得上”。
(记录整理:陈春梅、黄珺珺、聂格格、李晓果、宋林清、刘康宁 摄影:黎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