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持续追执”模式,在及时向20名特困职工发放9.81万元司法救助金后,通过深入调查、依法追加被执行人、查封财产等措施,成功追回全部案款,实现司法救助资金良性回笼。该案在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金某去世、企业停业、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困境,执行员朱曙光坚持“救助不代替执行”理念,经多方排查发现该企业系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追加另一合伙人刘某为被执行人。通过查封其房产、多次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刘某主动履行全部义务。2025年以来,该院深化司法救助与执行联动机制,共办理此类涉民生案件2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元,回笼救助资金22.81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