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丹江口水库生态安全、筑牢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防线,5月9日,淅川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丹江口库区水上巡回法庭船上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淅川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人员及周边群众共30余人旁听庭审。
2025年9月,被告人贾某约赵某在处于禁渔期、禁渔区的丹江口库区盛湾镇马川村河段捕鱼。贾某驾船并使用船载发电机、电鱼设备进行电捕鱼,赵某用抄网捞鱼。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非法渔获物70公斤、小铁船1艘及电鱼设备1套。案发后,贾某主动投案,赵某积极缴纳赔偿金用于增殖放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