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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院提升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质效
发布时间:2026-02-07    阅读:23次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红旗 韦德涛

“承办法官先是从同类争议问题入手,积极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和案件当事人沟通交流,逐渐厘清共性问题,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类案指引、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主动优化安置补偿措施,促使当事人消除抵触情绪,使案涉安置补偿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4起案件的当事人依法申请撤回起诉。”近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夏智勇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此前新乡中院受理李某诉某县政府和某市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行政案件时发现,该案与早前受理的另外3起行政案件案情基本一致,且所涉及的补偿事项庞杂。承办法官对4起案件研判后认为,案件有调解基础,便运用“集中调解+个案协商”的方式进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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