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破产审判工作的发展,推进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全省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更新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工作。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在册管理人进行履职评估,并对新申报二级机构材料进行评审后,向省法院报送了更新管理人情况和名单。省法院组成评审小组,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定了《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初审名册》,具体为:管理人机构共869家,其中,一级管理人82家,二级管理人78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