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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守牢行政文件合法关口 当好“红头文件”的“法治守门人”
发布时间:2025-07-27    阅读:28次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债务转换、数据流通、法向距离、消纳、公用品牌……这些生僻的专业术语,是贵州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日常工作中频繁触及的内容。正如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介绍,“每个政府组成部门看似与我们无关,但其实都与我们有关”。

贵州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成立于2020年5月,肩负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的重任,既要精通法律条文,又要深谙政策精神,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筑牢法治防线

“光说不行,还要看怎么办。要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这一工作要求,道出了备案审查处的核心职责。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守门人”,省司法厅建立“事前审查—备案审查—事后审查”的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份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都经得起法律与实践的检验。

事前审查环节聚焦“源头防控”。对省政府及其办公厅拟印发的文件、需报省政府同意的厅局文件,在提交常务会前进行合法性“体检”。

这类审查涵盖5大类文件,实行“一件六审”制度,每一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告都要报送分管副省长审阅。2024年,共审核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提出审核意见62条,均被采纳。

备案审查环节坚持“有件必审”。按照规定,各厅局自行印发的文件需在30日内报备,省司法厅对接收的322件备案文件逐一审查,提出43条修改意见,全部得到纠正。针对基层“有件不备、备而不审”的问题,该处推动将“两个100%”(送审率、报备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对逾期报备的13件文件予以通报,形成有力震慑。正如贵州省省长李炳军在审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时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与否,直接关系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政府形象。”

事后审查环节突出“闭环管理”。为杜绝文件“带病上会”,建立合法性审核意见闭环制度,明确未经审核或不采纳审核意见的文件不得进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这一制度被纳入省委深化改革意见在全省推行,有效防范了“文件违法导致后续违法”的连锁风险。2024年,通过该制度拦截“问题文件”9件,从源头上有效维护了法治统一。

彰显法治温度

“哪怕一分钱也要于法有据”,这是贵州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对民生文件审查的态度。在前期物业管理费定价、医疗保障范围等群众关切领域,该处坚守法律底线,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如在审查《健全贵州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时,针对国家未明确规定的救助群体范围,积极支持将农村城市贫困群众纳入救助,让政策红利精准覆盖最需要的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审查工作直接服务于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战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坚决向“奇葩文件”说不。2024年开展的“不平等对待企业”专项清理中,共清理出3418件涉企文件,发现并废止18件、修改5件不平等对待企业文件,全年办理的重大改革、经济发展类文件占比达42%。针对个别地方要求企业“必须在本地设立子公司才能结算工程款”等违法规定,通过备案审查予以纠正,推动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为贵州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扫清制度障碍。

面对基层审查能力薄弱的现状,创新“驻在式督导+案例实训”模式。2024年覆盖9个市州17个县区,现场解答文件识别、程序合规等问题。关岭县“双筛查双审核机制”、西秀区“重大问题协商制度”等基层经验,正是在这种精准指导下应运而生。通过“老带新”“复盘机制”和全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队伍建设机制,将“不学习就审不了件”的难题转化为持续提升审查水平的动力,2024年省级层面文件审查零失误,实现“没出过任何问题”的过硬业绩。

勇立法治潮头

今年,贵州省司法厅聚焦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等改革任务,强化文件合法性审核;赴浙江、江苏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研究制定《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指导意见》;严格落实“两个100%”指标,倒逼各地将审查责任落到实处。“要将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到重点在哪里,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宁茵说。

“上热下冷”“有件不审”是当前基层文件监管的突出难题,但贵州省司法厅正以“守土有责”的担当推动改变。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国领先、成为样本”的目标,已着手构建三大支撑体系:一是制度支撑,拟出台针对基层的监管制度,将“闭环管理”“急件登记”等成熟做法下沉;二是技术支撑,优化备案云平台功能,实现文件审查“数据化追踪”;三是能力支撑,计划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评查,开展全省业务培训。

“从债务转换的复杂条款到数据流通的前沿规范,从民生小事的一分一厘到改革大局的依法推进,不论大事小情,我们都要以专业守护法治初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担当起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的重任。”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表示。

本报记者 王家梁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本报通讯员 袁 萍

来源:法治日报

(责编:宋晨、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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