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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 惠济区 等待时间 12小时:53分钟 惠济一中长期安排多名老师跨学科进行教学,严重影响学生成绩和教学质量。《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教师资格证书明确标注任教学科,教师应在证书载明学科范围内从事教学工作。《教师法》第十条关于“持证任教”的规定。教师长期跨学科科教学,可能被认定为“无证上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要求教师按资格证学科任教,跨学科教学需具备相应资格或经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批准。 请问惠济一中长期安排多名老师跨学科进行教学,影响教学质量,是否经过教育局备案,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