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13小时:37分钟 荥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督促指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县级以上教育、科技、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没有依法授权的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以国家机关名义实施社会管理活动。 近年来,荥阳市坚持将改变部分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已经更名为“xxx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经更名为“xxx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机构改为所谓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机构”。 荥阳市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都被核定为事业单位,过去作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改为乡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后,就出现了严重问题。 没有法律授权乡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行政职能,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实际上承担大量行政职能,这明显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荥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应当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立即恢复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性质,使用“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