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权威,激励法官队伍忠诚履职、担当作为,11月19日下午,许昌中院举行新任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裴红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李帅出席宣誓仪式。仪式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豪主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五周领誓。
全体宣誓人员身着法袍列队肃立,面向国徽,手抚宪法,高举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铿锵有力的誓言在会场内回荡,充分展现了新任职法官忠诚履职、为民司法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