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决定,公布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我省4个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1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河南省4个)
河南省鹤壁市
河南省许昌市
河南省漯河市
河南省林州市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河南省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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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2023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了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的原则,通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决定要求,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巩固深化示范创建成果,进一步探索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不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希望各地区以先进典型为标杆,以示范创建为抓手,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