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平顶山法院锚定“两高四着力”战略目标,坚持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现发布十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惩治涉企犯罪、特色产业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破产清算、灵活保全等多个领域,彰显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司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案例一
段某申等敲诈勒索案
——假记者真敲诈,严厉打击勒索企业行为
案例二
孟某峰合同诈骗案
——严惩合同诈骗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案例三
汝州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河南某汝瓷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刚柔并济彰显司法温度
案例四
河南某啤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权益保障+闲置资源盘活”双向发力,畅通企业市场退出通道
案例五
河南某冷饮公司诉江西某食品有限公司、某冷饮商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企业品牌发展
案例六
某中介公司诉张某、高某中介合同纠纷案
——“跳单”行为违背诚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七
河南某商贸公司诉河北某商贸公司、湖南某炉料公司、湖南某贸易公司、罗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柔性化解涉三省企业纠纷
案例八
某银行诉龙某纺织公司、银某纺织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灵活保全破困局,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案例九
汝南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叶县某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内部治理失序不能免责,引导企业强化风险防控
案例十
李某仓、杜某国与某温泉滑雪旅游度假公司执行实施案
——“活封”设备解企困,执行经营双保障
段某申等敲诈勒索案
——假记者真敲诈,严厉打击勒索企业行为
【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被告人段某申为牟取非法利益,单独或纠集王某亮、郭某杰(另案处理)等人,冒充记者身份,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多家企业负责人,以在网络上曝光企业项目施工安全问题、环保不达标等相威胁,向企业索要钱款。期间,段某申、王某亮等人单独或共同对30余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40余次,累计索要钱款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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