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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 荥阳市 等待时间 9小时:57分钟 2026年5月27日,荥阳市政府答复:国道234线郑州境国道310以南段(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该项目起点位于荥阳市G234(原S232)与G310交叉处,终点位于新G310互通式立交南边,路线全长13.51公里。设计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项目业主单位为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21.3亿元。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34线郑州境国道310以南段(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郑发改基础〔2018〕186号)文件精神,征地、拆迁费用由沿线县(市、区)政府承担,其余资金在争取国省补助资金后由项目业主筹措。2023年9月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主导下,国道234线郑州境国道310以南段交付荥阳市接养。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234线郑州境国道310以南段(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的施工协调,以及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对接工作。 项目选址位于我市城关乡石板沟村,乔楼镇蔡寨村、陈沟村,索河街道槐树洼村,崔庙镇白赵村、栗树沟村、石坡村、索坡村、徐老庄村、翟沟村、竹园村。面积约为2626.59亩。目前该项目已列入我市单独选址批次进行土地组卷报批。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前(土地组卷报批)需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该项目外业勘测定界已完成,土地征收预公告已于2025年6月12日经市政府批准并公示(荥征预〔2025〕17号)。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收前期工作未完成,达不到土地组卷报批条件,市资源规划局暂无法组卷上报。 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该项目为河南省重点项目《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建设打捆项目名单的通知〉》(豫政重点办〔2018〕4号),起点位于槐树洼附近,终点位于汜水镇十里堡北侧与S312交叉处,全长21.509公里(荥阳境约15公里),途经索河办、城关乡、高山镇、汜水镇。项目业主单位为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为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总投资21.91亿元。按照2023年2月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23〕8号)文件精神,荥阳市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及土地交付和组卷上报工作,以及《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项目业主及资金来源的批复》(郑发改基础〔2019〕212号)文件精神,征地、拆迁费用由沿线县(市、区)政府承担,其余部分在申请国省补助外,由郑州市财政承担。目前,G234至庙王路路段(约2公里)于2024年建成通车,庙王路以西路段2024年暂停实施。荥阳市人民政府在2021年成立《荥阳市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项目协调工作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其中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的协调及业主单位的沟通对接工作。项目位于我市城关乡石板沟村,乔楼镇蔡寨村、陈沟村,索河街道槐树洼村,崔庙镇白赵村、栗树沟村、石坡村、索坡村、徐老庄村、翟沟村、竹园村。面积约为1313.93亩。荥阳市政府于2025年6月4日发布荥阳市土地征收预公告(荥征预〔2025〕14号),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收前期工作未完成,达不到土地组卷报批条件,市资源规划局暂无法组卷上报。 此前荥阳市政府答复:国道234郑州境国道310以南(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项目,涉及占用荥阳市高村乡、城关乡、索河办、乔楼镇、崔庙镇五个乡镇办土地,现场为G234线郑州境G310以南段(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该项目占地面积2790.26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250.89亩,基本农田面积317.11亩。 2018年9月,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荥阳市崔庙镇、乔楼镇、城关乡、索河办土地2790.26亩修建公路。 结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认定该宗地137729.58平方米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定该宗地1722441.84平方米不符合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211409.71平方米属于基本农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项目(陇海路西延),涉及占用荥阳市索河办、城关乡、高山镇、汜水镇四个乡镇办土地,现场为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陇海线西延项目),属于2021年省级重点项目(文号:豫发改重点〔2021〕90号),该项目占地总面积1376.29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681.26亩,基本农田面积0.81亩。 一、存在问题 国道234郑州境国道310以南(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2790.26亩,面积约为2626.59亩,现在的数据比过去减少了163.67亩。 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项目(陇海路西延),该项目占地总面积1376.29亩,面积约为1313.93亩,现在的数据比过去减少了62.36亩。 两个项目总计减少了226.03亩土地。 二、处理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必须查明国道234郑州境国道310以南(荥阳乔楼至崔庙段)改建工程项目、省道315与省道238乔楼至汜水段新建工程项目(陇海路西延)两个项目总计减少了226.03亩土地的真实原因,对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领导干部,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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