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狩猎破坏了生态,今天植树就是悔过,今后一定以身作则守护家园。”4月3日上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在溪翁庄镇林长制示范林区,公开巡回审判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孙某当庭认罪认罚,法庭当庭作出宣判。
庭审后,密云区法院干警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园林绿化局、溪翁庄镇政府等单位,现场发放有关生态环境法典、《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法院干警用“听得懂”的乡言土语,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禁猎规定、野生动物保护、水源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我家就在密云水库旁边,我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好生态家园。”一名参与旁听的溪翁庄镇中心小学学生说道。
随后,一场特殊的生态修复植树活动,在密云区法院设立的“小水滴”普法驿站——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展开。北京市人大代表、小学生、保水护林网格员们跟着法官们一起,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提水浇灌,被告人孙某也参与其中。不多时,数十棵新苗扎根沃土。
“普法驿站扎根林场,以‘审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生动实践,彰显了司法护航生态的决心。补植复绿不仅修复环境,更成为群众身边最生动的法治课堂。”北京市人大代表段小龙由衷赞叹。
普法驿站,是北京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创新举措。近几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主动对接镇街、学校等,联合挂牌普法驿站,打造法治宣传阵地。正如古时驿站具有信息传递功能,如今北京法院的普法驿站也发挥着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
“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在选取建立地点时,坚持通过案件分析、实地调研等,充分了解、精准研判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受众群体的法治需求,选取有特色、有需求的场所、单位进行对接、设立,着力将普法驿站打造成社情民意收集阵地、矛盾纠纷化解阵地、法律知识宣传阵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普法驿站建立后,北京法院普法宣传服务队成员依托驿站不定期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普法活动,常态化、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充分汇集民声民智,通过为群众提供精准度高、实效性强的“订单式”普法,不断推动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和法治思维的养成。
“八五”普法期间,北京高院指导全市法院建立启用普法驿站614家,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755场,实现了全市各区各乡镇街道全覆盖,持续推进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着力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记者 刘白露 通讯员 李泽 蒋博东)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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