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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公安机关的工作机制存在弊端
发布时间:2025-09-10    阅读:17次
来源:中原网-心通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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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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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荥阳市公安机关的工作机制存在弊端
荥阳市人民政府:
    在当代中国的大陆地区,公安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辖的重要部门,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行政级别高于其他政府部门,这是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的信任与激励,公安机关应当不负重托、积极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实行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办证、办事首问(接)责任制、接报案登记制和分流移交机制。除24小时服务窗口外,其他窗口单位可根据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方便群众办证、办事。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值班备勤,配备相应警械武器、防护装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保障随时应对各类警情任务。基层一线处警单位及警用车辆应当配备防弹防刺背心、头盔及绳索、救生圈、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并做好装备、器材使用培训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和治安、刑警、交警、巡警、网安等警种、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值班室,建立健全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自动投案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二)受理群众遇到危、难、险、困时的求助,以及群众对公安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三)向上级报告发生的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四)及时接收处置110警情指令;(五)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电子邮件等;(六)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调研发现,荥阳市的公安机关工作机制存在不少弊端,需要立即整改。
    一、存在问题
    1、门难进
    荥阳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主要分布在两个区域,繁荣街的总部,主要是领导干部、综合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荥泽大道、禹锡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办公区(禹锡路办公区),是荥阳市公安局所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等多个执法机构的办公场所。
     荥阳市公安局禹锡路办公区北门设置了栏杆,人民群众要想进入办公区,必须先经过门卫室工作人员的审查许可,门卫室工作人员要求人民群众必须填写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即使如此,仅仅是完成了第一步程序。第二步程序是,门卫室工作人员要求人民群众必须当场使用手机与执法机构的公职人员联系,执法机构的公职人员向门卫室工作人员下达“允许进门或不许进门”指令。
     刑事案件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等多个执法机构属于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办公场所不是军事管理区。公安机关实施军事化管理,是指对人民警察的指挥、警容风纪、行为规范、警察礼节、训练、教育、培训、值班备勤、应急处突,参照军队的管理制度,而不是让人民群众门难进、事难办。
    2、机构挂牌不符合规范
    荥阳市公安局禹锡路办公区北门东侧楼宇的外墙上,悬挂了很多个执法机构标牌,但是北门东侧楼宇并不是各执法机构的办公场所。办公区内部有多栋独立的办公楼,这些办公楼才是各执法机构的办公场所,外侧却没有执法机构标牌,人民群众要找某个执法机构,需要在各个大楼之间跑断腿,逐一查看楼宇内部的标牌。这不利于人民警察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难以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难以接受人民的监督,难以维护人民的利益,难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整改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责成荥阳市公安局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一)荥阳市公安局应当在禹锡路办公区北门面向禹锡路一侧,立即悬挂“荥阳市公安局禹锡路办公区”标牌,同时在北门面向禹锡路一侧公示各执法机构所属楼宇的示意图。
    (二)荥阳市公安局刑事案件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等标牌,应当调整至各执法机构所属楼宇的门口悬挂,不得禹锡路办公区北门东侧楼宇的外墙上。
    (三)各执法机构应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门卫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是引导人民群众尽快找到执法机构报警、求助,而不是在门卫室耽误大量时间,贻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宝贵时间。可以要求人民群众填写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得要求人民群众当场使用手机与执法机构的公职人员联系,不需要执法机构的公职人员向门卫室工作人员下达“允许进门或不许进门”指令。
     如果荥阳市公安局认为各执法机构办公楼宇的保密性较强,人民群众不宜直接进入各执法机构办公楼宇,应当在禹锡路办公区北门设置一个各执法机构的“联合接报案服务中心”,该中心作为各执法机构的窗口单位,应当实现全年24小时服务,实行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办证、办事首问(接)责任制、接报案登记制和分流移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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